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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有效和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7-12    来源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作者:佚名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

  公布有效和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

  各有关单位:

  按照《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2021年第27次局长办公会审议决定,由市药监局执行的30部行政规范性文件中,25部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执行,5部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

    

  附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汇总表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政策解读


原文链接:http://scjg.tj.gov.cn/tjsscjdglwyh_52651/tjyj/ZWGK149660/ZFGZ149668/gfxwjyjj/202112/t20211231_57670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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