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2年7月8日,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1例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8例 新增境外输入性新冠肺炎确诊病例8例 新增境外输入性无症状感染者14例
发布时间:2022-07-12 来源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市卫健委今早(7月9日)通报:2022年7月8日0—24时,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1例和无症状感染者48例,其中10例确诊病例和48例无症状感染者在隔离管控中发现。新增境外输入性新冠肺炎确诊病例8例和无症状感染者14例,均在闭环管控中发现。
2022年7月8日0—24时,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1例。治愈出院3例。
病例1—病例5,居住于浦东新区,病例6,居住于黄浦区,病例7,居住于普陀区,病例8,居住于虹口区,病例9、病例10,居住于闵行区,均为此前报告本土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即被隔离管控,其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市、区疾控中心复核,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11,居住于浦东新区,在常态化核酸检测中发现结果异常,即被隔离管控。经市、区疾控中心复核,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7月8日已通报)
2022年7月8日0—24时,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8例。
无症状感染者1—无症状感染者9,居住于浦东新区,无症状感染者10、无症状感染者11,居住于黄浦区,无症状感染者12—无症状感染者14,居住于徐汇区,无症状感染者15,居住于静安区,无症状感染者16—无症状感染者27,居住于普陀区,无症状感染者28,居住于虹口区,无症状感染者29—无症状感染者35,居住于闵行区,无症状感染者36—无症状感染者42,居住于宝山区,无症状感染者43—无症状感染者45,居住于嘉定区,无症状感染者46,居住于金山区,无症状感染者47,居住于松江区,无症状感染者48,居住于青浦区,均为此前报告本土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即被隔离管控,其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7月8日0—24时,通过口岸联防联控机制,报告8例境外输入性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治愈出院2例,均来自美国。
病例1为巴西籍,在美国探亲,自美国出发,于2022年7月4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即被集中隔离观察,其间出现症状。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2为新西兰籍,在新西兰探亲,自新西兰出发,于2022年7月5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即被集中隔离观察,其间出现症状。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3为中国籍,在英国留学,自英国出发,经德国转机,于2022年7月5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即被集中隔离观察,其间出现症状。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4、病例5均为中国籍,病例4在加拿大留学,病例5在加拿大探亲,病例6为加拿大籍,在加拿大探亲,病例4—病例6自加拿大出发,乘坐同一航班,于2022年7月6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即被集中隔离观察,其间出现症状。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7为中国籍,在乌干达工作,自乌干达出发,经荷兰转机,于2022年7月6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即被集中隔离观察,其间出现症状。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8为美国籍,在美国工作,自美国出发,于2022年7月7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即被集中隔离观察,其间出现症状。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8例境外输入性确诊病例已转至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已追踪同航班密切接触者97人,均已落实集中隔离观察。
2022年7月8日0—24时,新增境外输入性无症状感染者14例。
无症状感染者1为中国籍,在美国探亲,自美国出发,于2022年6月30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即被集中隔离观察,其间例行核酸检测异常。经排查,区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为中国籍,在德国工作,自德国出发,于2022年6月30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即被集中隔离观察,其间例行核酸检测异常。经排查,区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为中国籍,在英国留学,自英国出发,于2022年7月1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即被集中隔离观察,其间例行核酸检测异常。经排查,区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为中国籍,在美国留学,自美国出发,于2022年7月2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即被集中隔离观察,其间例行核酸检测异常。经排查,区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为中国籍,在美国工作,自美国出发,于2022年7月3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即被集中隔离观察,其间例行核酸检测异常。经排查,区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6为中国籍,在加拿大留学,自加拿大出发,于2022年7月4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即被集中隔离观察,其间例行核酸检测异常。经排查,区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7为中国籍,在尼日利亚工作,自尼日利亚出发,经法国转机,于2022年7月5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即被集中隔离观察,其间例行核酸检测异常。经排查,区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8为中国籍,在纳米比亚工作,自纳米比亚出发,经德国转机,于2022年7月5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即被集中隔离观察,其间例行核酸检测异常。经排查,区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9、无症状感染者10均为中国籍,在美国工作,自美国出发,乘坐同一航班,于2022年7月5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即被集中隔离观察,其间例行核酸检测异常。经排查,区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1—无症状感染者13为中国籍,无症状感染者11在加拿大工作,无症状感染者12、无症状感染者13在加拿大探亲,无症状感染者11—无症状感染者13自加拿大出发,乘坐同一航班,于2022年7月6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即被集中隔离观察,其间例行核酸检测异常。经排查,区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4为中国籍,在巴西工作,自巴西出发,经荷兰转机,于2022年7月6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即被集中隔离观察,其间例行核酸检测异常。经排查,区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4例境外输入性无症状感染者已转至定点医疗机构医学观察,已追踪同航班密切接触者156人,均已落实集中隔离观察。
2022年7月8日0—24时,解除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8例,其中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境外输入性无症状感染者7例。
2022年2月26日0时至2022年7月8日24时,累计本土确诊58213例,治愈出院57546例,在院治疗79例,死亡588例。现有待排查的疑似病例0例。
截至2022年7月8日24时,累计境外输入性确诊病例4773例,出院4713例,在院治疗60例。现有待排查的疑似病例2例。
区域 | 在院治疗确诊病例 | |
境外输入人员 (按输入地分) | 美国 | 22 |
英国 | 10 | |
加拿大 | 5 | |
墨西哥 | 3 | |
阿联酋 | 2 | |
巴西 | 2 | |
摩尔多瓦 | 2 | |
乌干达 | 1 | |
新西兰 | 1 | |
阿根廷 | 1 | |
奥地利 | 1 | |
俄罗斯 | 1 | |
芬兰 | 1 | |
刚果布 | 1 | |
哥伦比亚 | 1 | |
科摩罗 | 1 | |
秘鲁 | 1 | |
塞尔维亚 | 1 | |
塞拉利昂 | 1 | |
新加坡 | 1 | |
智利 | 1 | |
本市居住或工作地 | 浦东 | 18 |
黄浦 | 4 | |
徐汇 | 10 | |
长宁 | 2 | |
静安 | 6 | |
普陀 | 5 | |
虹口 | 4 | |
杨浦 | 4 | |
闵行 | 11 | |
宝山 | 12 | |
嘉定 | 2 | |
松江 | 1 | |
合计 | 139 | |
原文链接:https://wsjkw.sh.gov.cn/xwfb/20220709/fdf2e2082dd9493197dde3034d2c291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