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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 2022-06-28)

发布时间:2022-07-01    来源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索取号 发布时间 发布机构 文件编号 备注
076478684Q/2022-00084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沪卫财务〔2022〕16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委直属单位,各市级医疗机构: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本市印发了《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沪安委办〔2022〕11号,见附件)。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继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积极开展第2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为打赢大上海保卫战提供良好安全环境。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以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集中学习、“五进”宣传、预案演练等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员工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守住城市安全底线。

  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要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宣贯新《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继续推进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一)深入学习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国家及本市安全生产重要工作举措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组织员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宣贯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宣传本市“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根据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和薄弱环节,邀请相关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

  (二)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

  深入学习习总书记在2022年5月5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常委扩大会议要求,结合体本市疫情防控形势和重点工作任务,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应急管理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学习。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加强员工三级教育。结合“安康杯”、青安岗创建等活动,落实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各项要求。

  (三)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围绕人员密集场所、重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等重点部位,开展以作业岗位为重点的应急处置演练活动,开展1次全面的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完善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预案,根据防台防汛工作要求和高温炎热季节消防事故防范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演练。

  (四)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

  1.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

  根据国家《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要求,建立长效机制,将“五进”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考核。

  参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社区”的工作要求,通过加强公共场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预防和减少公共安全事故及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营造安全氛围,在人员密集场所采用招风旗、喷绘广告、公益广告片、海报、滚动字幕等多种宣传形式,对病人及其家属、单位员工进行安全警示提示。重要的人员密集场所每年开展2次防火灾、踩踏、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建设寓教于乐的安全体检项目场所。

  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消防工作责任考核,建立完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档案,确定消防安全宣传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半年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员工新上岗、转岗前必须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在各类建筑醒目位置开展“三提示”工作(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消防器材位置及使用方法、提示安全出口和疏散逃生路线)。重点消防安全单位半年1次、其他单位1年1次开展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教育员工普遍掌握“一懂三会”知识,积极提升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继续开展“安康杯”等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

  (五)开展特种作业岗位和单位员工的安全教育活动

  重点做好特种作业岗位的职业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确保100%持证上岗。做好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遵守安全规程,帮助、指导、教育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全面了解和掌握高处、临时用电、受限空间、检维修、临时动火、临时起重、拆除、动土等直接作业的基础知识。强化单位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等开展安全培训。

  三、及时总结

  根据市安委办对今年工作的要求,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认真做好上半年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具体包括各单位组织开展1次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开展1次全面的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疏散演练;单位领导参加1次安全月活动专题活动,参加1次演练,组织1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疫情相关场所及复工复产相关安全隐患、电气火灾隐患、危险化学品管理和防汛防台工作;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宣传普及安全知识。

  请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委直属单位、各市级医疗机构将本单位、本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总结,并填写“上海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7月8日(星期五)前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请各市级医疗机构同时报上级办医主体单位。我委将统一汇总后报送市安委办、市应急局。

  联 系 人:市卫生健康委财务处 吴老师

  联系电话:23117783

  传真:83090057

  电子邮箱:wuyewei@wsjkw.sh.gov.cn

  联系地址:世博村路300号4号楼706室(邮编:200125)

   

  附件:上海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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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上海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pdf
原文链接:http://wsjkw.sh.gov.cn/ghcw/20220628/5680c2955db943008cc117b896578e6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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