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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从四方面推进重点场所卫生整治

发布时间:2022-03-11    来源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作者:佚名  

  重点场所卫生整治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关键内容。为深入推进太原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一步推动重点场所卫生规范管理,不断提升太原市重点场所卫生管理水平,太原市从四方面推进重点场所卫生整治工作。

  一是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向社会公示,并使用统一标识。卫生许可证件齐全有效,卫生管理规范,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二是加强“四小”场所整治。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管理、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

  三是加强校园传染病防控。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相关国家卫生标准或规定;学校按照规定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配备比率>70%,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机制健全并严格执行。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100%。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1小时。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100%。中小学生近视率、肥胖率逐年下降。近3年辖区内无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件。

  四是严格职业病防护。太原市辖区内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90%。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依法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不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原文链接:http://wjw.shanxi.gov.cn/sxdtl02/33350.h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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