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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糖尿病 忌用口服降糖药

发布时间:2022-03-04    来源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当前国家放开三胎政策,高龄孕妇明显增加,越来越多的女性在妊娠期间受到高血糖的困扰。

  孕妇糖尿病分两种情况,一种为怀孕前已确诊患糖尿病,称“糖尿病合并妊娠(PGDM)”;另一种为怀孕前无糖尿病,在妊娠中、晚期首次发生的糖代谢异常,称“妊娠糖尿病(GDM)”,其中,GDM占全部糖尿病孕妇的90%以上。

  生活方式干预是孕妇糖尿病(包括PGDM和GDM)治疗的基础。事实上,大多数GDM患者通过单纯饮食控制便能将血糖控制良好,只有少数(约10%~20%)患者需要药物治疗。

  因此,妊娠糖尿病一旦确诊,首先应调整饮食并适当增加运动,若一周后患者血糖仍不达标;或者控制饮食后出现“饥饿性酮症”,增加热量摄入后血糖又超标;或者出现糖尿病急性并发症,如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或严重感染等应激状态使血糖显著升高者,则须采用胰岛素治疗。

  由于口服降糖药对胎儿的安全性尚未得到充分、全面的验证,因此,妊娠糖尿病患者原则上忌用口服降糖药;而胰岛素不仅有良好的降糖作用,而且它是大分子蛋白,不会通过胎盘,对胎儿没有任何不良影响,因此,胰岛素被认为是妊娠糖尿病患者的最佳治疗选择。

  需要提醒的是,在妊娠期最好选用人胰岛素。胰岛素按来源可分为动物胰岛素、重组人胰岛素和人胰岛素类似物;按作用时间分类,可将胰岛素分为速效胰岛素类似物、短效胰岛素、中效胰岛素、长效胰岛素类似物以及预混胰岛素及其类似物。孕妇不同于普通糖尿病患者,必须把胰岛素对胎儿的安全性考虑在内。由于动物胰岛素具有免疫源性,容易产生胰岛素抗体,因此,在妊娠期最好选用人胰岛素,尽量不用动物胰岛素。


原文链接:http://wsjkw.henan.gov.cn/2022/03-04/24085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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