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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中心血站:新修订的《南宁市献血条例》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发布时间:2021-11-05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作者:佚名  

  随着医疗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区域医疗联合体系的不断完善,南宁市面临的采供血压力逐年增大,经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新修订的《南宁市献血条例》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将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南宁市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

  《南宁市献血条例》是南宁市献血工作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部法律,本次修订及时贯彻了国家、自治区的部署要求,呼应了该市献血工作的实际需要。自2004年市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南宁市献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来,南宁市深入贯彻落实施献血法律法规,把无偿献血作为保护群众健康、提高公民素质、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并于2012年对《条例》进行了第一次修订完善。本次新修订和施行《条例》,对南宁市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发展长效机制,增强献血者荣誉感和归属感,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下一步,南宁中心血站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进一步落实《条例》相关政策内容,做好无偿献血宣传,提高公民对《条例》的知晓率,为推动首府南宁无偿献血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原文链接:http://wsjkw.gxzf.gov.cn/xwdt_49370/gs/t107087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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