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医疗医药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癌症医学中心设置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5    来源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国卫办医函〔2021〕5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十三五”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国卫医发〔2017〕3号)及《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国卫办医函〔2019〕45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引领医学科学发展和整体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我委组织制定了《国家癌症医学中心设置标准》(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癌症医学中心设置标准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1年10月1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gjwj/202111/t20211105_5765474.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