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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者在晋行程轨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11-05    来源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作者:佚名  

  11月4日凌晨,接石家庄市协查通报,深泽县一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者焦某某曾经在我省活动,我省立即开展流调排查、追踪管控工作。现将焦某某在我省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10月7日至29日期间,焦某某一直在内蒙古呼和浩特、鄂尔多斯等地活动。

  29日19:00,晚餐后自驾车走高速公路,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来晋,于22时到达朔州市朔城区,入住朔州市瑞祥源商务酒店,未外出。

  30日06:57,从酒店步行至朔州汽车站候车,全程佩戴口罩。

  07:30,乘坐客运班车(晋F02555)至太原;

  10:30,到达太原长途汽车站(五一广场东侧);

  10:59,乘坐出租车(晋AT1291)到达太原南站;

  11:00,太原南站候车大厅候车;

  12:11,乘坐D1670(02车厢011C)前往石家庄;

  13:38,到达石家庄站。

  

  近期,全国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我省周边省份均有疫情发生,疫情输入风险进一步加大,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全力防范疫情输入,山西省疫情防控办提示广大市民:

  一、与焦某某在同一场合、同一时段有交集或接触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村)、单位或属地防控办、疾控中心报告,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二、对大数据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接触者,健康码将调整为“红码”,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排查出的同时空交集人员,健康码将调整为“黄码”,立即到就近的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并进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满时再做1次核酸检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请密切关注自己和家人健康码变化,落实好健康管控措施。

  三、请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履行好健康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遵守咳嗽礼仪,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全程接种疫苗,守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四、请广大市民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途中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原文链接:http://wjw.shanxi.gov.cn/wjywl02/31384.h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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