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3至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04 来源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总体部署和省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工作安排,我省在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的同时,启动3至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此次接种对象涵盖我省3至11岁常住儿童和流动儿童,力争实现无禁忌人群应接尽接,加快构建群体免疫屏障。
目前经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出相应紧急使用建议并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论证同意,可为3至11岁人群接种的新冠病毒疫苗为:国药中生北京公司新冠病毒疫苗、科兴中维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国药中生武汉公司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免疫程序为接种2剂次,间隔3-8周。
3至11岁人群应在监护人陪同下进行接种,并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如有儿童预防接种证也要同时携带。接种前监护人应现场完成健康询问,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确认后方可接种。接种后,监护人要陪同儿童在现场留观30分钟。
各地常规免疫接种单位、新冠病毒疫苗临时接种单位均可开展接种。
原文链接:http://wsjk.ln.gov.cn/wst_wsjskx/202111/t20211102_43084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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