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开展执业校验工作 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发布时间:2021-10-28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作者:佚名
为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10月至11月,隆安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开展2021年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工作。
据了解,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等卫生法规和文件要求,隆安县卫生健康局每年组织县卫计监督所、乡镇卫计监督协管站对各类医疗机构进行一次执业许可证校验工作,对医疗机构房屋设备执业规范、医疗服务、规章制度、标识标牌、消毒隔离与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服务完成情况、疫情防控、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各方面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和审核,严格把关。及时发现医疗安全漏洞,促进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有效提升,保障医疗安全。医疗机构执业校验范围包括各乡镇卫生院、县疾控中心各门诊、学校医务室、看守所卫生室、村卫生室和民营医疗机构。对验收合格的医疗机构准予校验,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依据校验结论给予暂缓校验并限期整改。对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的,将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为做好医疗机构执业校验工作,隆安县提前召开2021年医疗机构执业校验工作培训会,组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人共120多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解读《2021年隆安县医疗机构执业校验工作方案》,明确校验时间及审核相关要求。县卫计监督所负责人对执业校验的法律法规依据、申报资料填报规范、校验流程等进行了详细讲解。
目前,隆安县各级医疗机构认真按照《广西医疗机构执业校验标准》,对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范执业、规章制度、医疗服务、消毒隔离与传染病防治的落实情况等各项审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对医疗设施建设、诊所管理、预防保健等方面进行认真自查,规范医疗机构科室设置、人员资质、管理制度、药品器械、感染控制等诊疗活动,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完善。
隆安县各级医疗机构以迎接县级年度执业校验为契机,加强自身基础设施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强化依法执业意识,按照校验标准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规范日常诊疗服务行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提高医疗服务技术水平,改善和优化就医环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下一步,隆安县将持续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全县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维护医疗市场秩序,促进医疗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全县人民就医安全。
原文链接:http://wsjkw.gxzf.gov.cn/xwdt_49370/gx/t106110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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