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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予以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口腔种植技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28    来源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作者:佚名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山西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相关限制类医疗技术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申请的口腔种植技术已通过我委形式审查,现予以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案公示。

  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周内向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提供书面材料。

  联系电话:0351-3580763;

  联 系 人:郭君伟。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wjw.shanxi.gov.cn/gsggl08/31203.h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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