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 2021-09-27)
发布时间:2021-09-29 来源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索取号 | 发布时间 | 发布机构 | 文件编号 | 备注 |
| 076478684Q/2021-00219 | 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沪老龄办发〔2021〕9号 |
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各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今年10月是全国第十二个“敬老月”,10月14日(重阳节)是全国第九个“老年节”。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弘扬中华民族孝老爱亲传统美德,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近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印发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全国老龄委发〔2021〕2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要求在今年10月1日至31日深入开展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乐享智慧老年生活”为主题的“敬老月”活动。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今年“老年节”也是上海第34个敬老日,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全市老龄系统要认真贯彻《通知》工作部署,结合建党百年,积极筹备“敬老月”活动,把“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贯穿到各项活动中去,让广大老年人享受到党和政府、社会的关怀。各委员单位及各区要充分发挥部门、辖区优势,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主题活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九九关爱”老年节全天电视大放送及文艺晚会、大型现场咨询等系列活动。
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各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于11月8日前将“敬老月”活动总结电子版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刘英涛,联系电话:23117905,邮箱:shilaolingban@wsjkw.sh.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
相关附件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wsjkw.sh.gov.cn/gjhztgahz/20210927/6f43f061a5c743e0ab81d73c518e30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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