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积极推进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
发布时间:2021-08-27 来源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规范社区卫生标准建设。全市将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各级政府主体责任,新城区社区卫生机构建设实现“四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免费使用;对老城区社区卫生机构进行重新改造,通过政府购买和调整等形式扩充社区卫生业务用房,个别社区租赁用房由市区两级财政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全市共投入3640万元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八统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全部完成规范化建设。
加强社区卫生基础建设。每年安排1000万元新建或改扩建专项资金,市区级财政按照3:7配套,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房屋及设施设备建设,对2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3个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进行新建改扩建,市级补助对于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予以倾斜。
探索社区卫生购买岗位。对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到位的基础上,再由区政府投入资金购买公共卫生岗位,按照每个岗位每年5-6万元的标准兑现补偿,通过购买非政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岗位进一步体现其的公益性,2020年全市共购买岗位108个,投入649.1万元。(合肥卫健委)
原文链接:http://wjw.ah.gov.cn/xwzx/sxgz/5586575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