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卫生健康部门落实代表意见建议 提高群众满意度
发布时间:2021-08-12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作者:佚名
8月3日至6日,灵山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医保局工作人员分别赴檀圩镇、旧州镇等地,以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刘萍、张积基等39位人大代表在灵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保持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不变以及加大药品报销种类的建议》《关于旧州镇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的建议》等9件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当面答复。目前已办理完毕。
在旧州镇卫生院人大代表座谈会上,县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一一与大岭村李春燕、六华村张济杨等人大代表进行座谈,就提案中的建议,逐条进行答复详解,提供相关资料。
关于逐年上升的医保缴费问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统一缴费标准,其参保费用由个人和国家共同负担。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个人按280元缴纳,是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财政补助580元,表明国家对每个人的补助也在涨。国家补助由2006年的40元增加到2021年的580元。可见,个人缴费涨幅远低于国家补助增幅。
关于药物报销范围小的问题。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行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零差率销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种类有2800种、其他药品221种,能够满足群众需求。
关于旧州镇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的建议。全县389个行政村委均设置有1所政府办标准化村卫生室,占地面积都达到60平方米以上,硬件设置规范,人员、医疗设备齐全。目前,主要存在有少部分卫生室建设时选址相对偏远,不方便群众看病。下一步,将全县需改建、维修村级卫生室改造提升工程列入民生实事项目,争取上级支持资金,逐步实施村卫生室改造提升工程,打造服务更便捷的卫生服务环境。
据悉,灵山县卫生健康局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贯彻于学党史、办实事的全过程,在工作中,严明职责、严格流程、严控时限,深入调研、加强沟通,一事一决,直至解决所有建议,极大提升群众对卫健部门的满意度。当工作人员回答代表们所有提案建议,征询他们对回答是否满意、是否还有建议要补充时,旧州镇石桥村人大代表赖胜银说:“我们对各项答复都感到满意。在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卫生健康局对我们提出的意见还高度关注和落实好,表示感谢。”代表们也表示:一如既往支持卫生健康各项工作,立足岗位,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将疫情防控、新冠疫苗接种、基本公卫服务等民生实事落到实处,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陈琼)
原文链接:http://wsjkw.gxzf.gov.cn/xwdt_49370/gx/t9760130.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