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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市:“三个三”推动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1-07-1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作者:佚名  

  近年来,岑溪市紧紧围绕医改的总体目标,深化改革,创新举措,推动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高质量发展。目前,全市建立了由岑溪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第三人民医院4家县级公立医院牵头,16家镇卫生院参与组建的县域医共体4个,形成了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医共体内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上下贯通,人、财、物、责、权、利融为一体,职责明晰、互为补充的工作格局。

  完善三个“管理机制”,构筑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一是成立由市长任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的紧密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构建“政府主导、高位推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将医共体建设实施情况考核结果与财政资金分配相挂钩,实行“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医保支付方式,设立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激励补助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层分院建设。同时,制定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控费方案,将年度医保预算打包分配给医共体牵头医院,由牵头医院统筹使用和分配,建立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二是重新整合各医共体总院和分院的领导班子,组建医院管理理事会机制,建立由总院院长担任理事长,总院副院长和分院院长担任副理事长,医院工作人员担任理事的医共体理事会,不定期召开理事会议,研究讨论医共体的发展规划、医共体管理章程制定、薪酬分配等。三是在市人民医院与归义分院、市第三人民医院与吉太分院实行由牵头医院院长担任成员单位院长和法人代表、原分院院长任执行院长的医共体统一法人代表管理机制,制定医共体工作章程,明确权责清单。分院科室设置、人员安排由牵头医院按照业务需要自行确定。

  建立三个“共享机制”,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一是建立人员共享机制,促进医共体内人员有序流动、双向交流。县级医院派出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以常驻或临时派驻的方式到基层分院进行管理和技术的帮扶,在县级医院引领和帮助下,基层单位不同程度地开展适宜新技术、新业务,从而带动基层单位的专业技术发展。二是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完善与医共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一方面合理提高绩效工资水平;另一方面明确县级医院派驻基层分院的工作人员,可按协议参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分配;县级医院可从基层分院年度业务收入(药品耗材除外)增量部分提取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总院及分院协商确定)的医共体管理费,用于下派人员补贴、双方人员培训等。三是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制定《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实施方案》,各医院建立医共体远程会诊管理制度,县乡村同享远程会诊平台,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和同级医疗机构互认检查检验结果。在紧密型医共体内基层分院的参保住院病人,因分院尚未实际开展相关检查化验项目而到牵头医院检查化验的,按分院的收费标准收费,并将该收费计入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分院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有效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实行三个“统一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整体质量和服务效率。一是统一财务核算管理。医共体内部财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各成员医院财务单独设账,财务运行情况需及时报送牵头医院,重大费用支出需经牵头医院同意。牵头医院和成员医院执行各自物价收费标准不变,财务实行统一监督管理,业务收入、财政拨款及其他经费由牵头医院统筹使用。各成员医院参照牵头医院制定相应薪酬分配制度。二是统一医疗质量管理。由牵头医院制定医共体同质化管理的相关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并派出专家对成员医院开展医院管理、医疗质量管理、护理质量管理、药事管理、医院感染管理与安全管理等方面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指导开展整改工作。三是统一药品耗材管理。医共体内实行药品耗材统一管理,统一用药目录、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支付货款。牵头医院负责对成员单位的合理用药情况进行督导,结合医疗业务同质化管理工作,开展处方点评与医嘱点评等工作,定期反馈合理用药情况,监测药品不良反应情况,进一步规范各单位的药品使用,让县域医疗资源形成“一盘棋”,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释放更大效能。(甘文高  彭月凤)

  


原文链接:http://wsjkw.gxzf.gov.cn/xwdt_49370/gx/t941710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