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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21-06-15    来源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为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哨点”作用,落实乡镇卫生院、诊所等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南平市卫生监督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打破常规,明察、暗访相结合,随机抽查开业状态的诊所等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现场查看预检分诊登记本、门诊日志、处方单内容、诊所药柜是否摆放止咳退热药物等方式,查看诊所是否落实首诊负责制、是否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等。对于日常医疗工作中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诊所,一经发现关停整改。5月以来,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共检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345家次,责令整改45家,关停整改2家,行政处罚13家(案件正在办理中)。

  下一步,南平市将持续加强对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针对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落实首诊负责制和可疑病例闭环管理情况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加强诊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院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做好提示,定期更新推送疫情防控知识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社会疫情防控意识,筑牢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gzdt/bmdt/202106/t20210615_562199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