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医药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5-28 来源 :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 作者:佚名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9月6日至9月25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中共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视。2020年10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中共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决策部署不深入,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力度还不够。
(一)政治意识不够强,政治理论学习贯彻落实有差距。
1.学习不深入、不及时。
整改措施:
(1)加强对学习重要性的认识。
(2)建立健全学习制度。
(3)针对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整改成效: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深化。局党组切实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理论武装的首要任务,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增进高度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忠诚维护核心、坚定看齐核心,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局干部职工“四个意识”更加牢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两个维护”更加坚决;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闯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的干事创业氛围不断浓厚。
二是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及时深入。切实将学习内容转化为具体举措和可行的制度机制,为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打牢思想基础。截止2021年2月底,党组书记先后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整改工作10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22次,学习李克强总理指示批示3次,学习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精神30次,学习省领导重要讲话8次,学习重要文件、制度等12次,学习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会议精神6次。
三是工作措施细化落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全国中医药大会上的领导讲话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制定局机关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印发《省中医药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若干措施》(黔中医药党组〔2020〕24号)。
四是实现“学习强国”平台使用全覆盖。针对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我局2名在职在编中共党员“学习强国”平台积分为零的情况,我局立即督促该2名党员使用“学习强国”平台,实现了平台使用的全覆盖,并要求全局党员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加强学习。
2.创新推动“互联网+中医药”融合发展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
(1)制定《贵州省中医药+互联网专区建设工作方案》,建设中医药“互联网”专区一期。
(2)推进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和中药材电子商务体系建设,推动贵州省中药材质量追溯平台和贵州省中药材(大健康)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并上线发布运行。
(3)强化政策保障和顶层设计,积极谋划推动建设大型药材交易市场建设。
(4)推动实现订单种植。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定制药园”建设示范单位,推进定制药园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成中药材产销对接活动的举办工作。
整改成效:
一是“中医药+互联网服务”新模式逐步建立。印发《贵州省中医药+互联网专区建设工作方案》,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探索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一体化中医医疗服务融合发展新模式,3月底前将面向全省群众提供省内县级以上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的预约诊疗服务。
二是中药材电子商务体系建设有效推进。建立贵州中药材产地电子交易中心、“贵州省中药材(大健康)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分别于2020年10月31日、12月22日上线发布运行。培训全省796家企业或单位的有关人员1183人。
三是“道地黔药”集散交易市场纳入规划。编写《贵州省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规划》,完成《省会核心城区(南明)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初稿)》和《贵州乌当中医药科技产业园规划》,将“道地黔药”集散交易市场纳入规划,全面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努力将中医药产业打造成为贵州省核心产业。
四是中药材质量安全体系逐步完善。大力推进“定制药园”建设,印发了建设规范和标准,积极推进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建设,评选建设示范单位37家,面积达23.3万亩。制定《贵州省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开展“贵州省中药材质量追溯平台”建设。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省内中药材质量及安全性抽检,共检测示范种植单位的17个中药材品种并出具检测报告。
(二)推动解决全省中医药基础工作短板问题不够有力。
1.全省中医药服务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要还有较大差距,积极作为推动解决短板弱项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
(1)成立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实行整改分片制。
(2)加强问题督促整改。
(3)实行问题督促整改月调度制。
整改成效:
一是组织领导责任进一步压实。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有馆无人”问题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并实行整改分片制,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任三个督促整改分片小组组长加强督促指导工作。
二是督导整改措施到位进一步加强。印发《关于督促整改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部分中医馆有馆无人问题的通知》(黔中医药函〔2020〕154号),督促各地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有馆无人”问题。各地按照“分期分批、逐步解决”的思路,从市(县)级医院派驻、招聘、人才培养、中医(专长)医师补充、鼓励医师多点执业补充、其他等6个解决路径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三是整改调度督促进一步强化。印发《关于督促整改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部分中医馆“有馆无人”问题月调度的通知》(黔中医药函〔2020〕169号),建立月调度制,督促各地采取引进、培养派驻中医人才等办法,确保在2020年底前解决一批,2021年6月底前全部解决。2020年12月4日,召集涉及中医馆“有馆无人”问题较为突出的4个市(州)卫生健康局,召开全省中医馆“有馆无人”整改工作督导会,要求各地要提高站位,拿出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在2021年6月份前解决中医馆的人员问题,并保障人员待遇,制定并完善质中医馆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立人员管理台账,细化责任落实。2021年2月19日,局主要负责人前往黔西南州进行现场督导。
截止2021年2月底,全省179个“有馆无人”中医馆已有113个解决“有馆无人”问题。
2.统筹推进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有差距。
整改措施:
(1)加强政策支撑。
(2)加强服务体系建设督促指导。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整改成效:
一是政策支撑进一步保障。积极推动《贵州省中医药条例(草案)》出台。印发了《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20〕21号),为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是中医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督促各级政府落实举办本级公立中医医院的职责,做好公立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公立中医医院的规划、立项和建设工作。2020年建成县级中医医院8家,在建25家。2020年底,全省共有中医类医院142家、床位30452张,建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1227个。中医类医院诊疗人次和出院人次分别达到1095.07万人次和95.50万人次,较“十二五”末分别增长49.60%和38.01%。
三是中医药人才队伍进一步加强。2020年,招录中医类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学员各100人,完成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和能力培训500人、村医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5000人、基层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493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314人,新招录学员400人。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制度机制不健全。
整改措施:
(1)建立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和重大决策意识形态风险评估机制。
(2)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制定《2020年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整改成效:
一是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局党组印发《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重大事项决策意识形态风险评估制度》《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意识形态检查考核制度》(黔中医药党组〔2020〕22号),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二是分析研判扎实有效。召开了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局机关各处负责人报告本处2020年度关于《中共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履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重大事件、“十种情形”等情况,党组通报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形势。
三是工作及时部署落实。印发《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明确2021年意识形态重点工作任务并推动落实。
2.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措施:
建立并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制度。
整改成效:
一是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化。印发《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政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强化局机关微信公众平台运行管理,认真扎实做好宣传推广、信息发布工作,严格信息把关。
二是宣传工作取得实效。2020年,我局在国家媒体、省级媒体等官方媒体上发布宣传报道共468条,其中国家层面223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30条,在局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发布宣传报道1095条。2020年,我局网站在全省政府网站评估中获97.58分,排名第四位,为优秀等次。
问题二: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不够有力,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
(一)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1.领导机制不健全、责任不明确。
整改措施:
(1)局党组成立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局党组、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的职责。
整改成效:
一是建立了领导机制。印发《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黔中医药党组〔2020〕21号),健全领导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
二是明确了主体责任。印发《中共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黔中医药党组〔2020〕23号),明确党组班子、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班子成员职责。
2.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
(1)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2)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
(3)及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成效:
一是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局党组召开2020年第二十六次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每季度党组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二是工作目标任务细化明确。印发《中共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党组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要点》(黔中医药党组〔2020〕27号),并将按国家和省新的安排及时予以充实完善,深入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是督促落实到位。已召开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局机关各支部书记汇报了2020年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通报了2020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开展警示教育。
3.作风建设抓得不实,服务意识不够强。
整改措施:
(1)提升服务意识,加强作风建设。
(2)排查问题,举一反三。
(3)完善措施,提升效率。
整改成效:
一是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模块得到完善。积极对接省卫生健康委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经由省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处协调系统维护单位,修复有关功能,省卫生健康委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书面告知单已及时恢复正常打印功能。
二是服务意识不断增强。2020年11月17日,局有关负责同志主动与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联系,对由于疫情原因未能及时办理校验和出具书面告知的情况进行沟通,获得院方理解。
三是管理机制和流程不断完善。将暴露出的问题作为管理改进的契机,从机制上健全流程管理,厘清与省卫生健康委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责任分工,职能处内部建立行政许可事项限时办理追踪制度,在原有基础上加强台账管理工作。
(二)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
1.权力监督制约措施不力。
整改措施:
(1)制定岗位履职要点和底线清单。
(2)查找各处、各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制订风险防范措施。
整改成效:
一是廉政风险防控力度加强。印发《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黔中医药党组〔2020〕25号),加强局机关廉政风险动态防控,强化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进一步防范廉政风险。
二是职责要点和底线清单细化明确。印发《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职责要点和底线清单》(黔中医药党组〔2020〕26号),完善制度规定。
2.执行制度不严,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措施:
(1)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确保项目资金合法合规使用。
(2)加强财务人员的财政政策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
(3)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规章制度。
整改成效:
一是学习培训力度加大。2020年11月在贵阳举办《贵州省中央转移支付和省级补助中医药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及财务管理培训班》,各市(州)卫生健康局中医科科长、财务负责人和各县(市、区、特区)卫生健康局财务负责人(或项目管理)以及公立中医医疗机构财务负责人、主办会计(或项目管理)、局机关各业务处项目管理人员共计280人参加培训。
二是整改纠错全部落实。对未经批准调剂使用经费90万元的“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委托贵州中医药大学实施的100万元的2019年“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考前培训”项目,严格对项目单位进行督导,两个项目均已执行完毕,执行程序规范。同时出台《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三是规范管理得到加强。联合印发《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20〕157号),印发《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二十三纪检监察组对省中医药管理局的日常监督不够,对省中医药管理局机关纪委工作指导不力,对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督促整改不到位。
整改措施:
(1)在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重要事项前,邀请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二十三纪检监察组参加会议,做到贯通联动,主动接受监督。
(2)邀请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二十三纪检监察组对省中医药管理局机关纪委进行纪检工作培训。
(3)及时向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二十三纪检监察组报送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整改成效:
一是主动接受监督,得到大力支持。2020年11月,邀请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二十三纪检监察组派员参加局党组(扩大)会,督促指导制定巡视整改方案。2020年12月,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二十三纪检监察组对局机关纪检工作进行业务培训;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二十三纪检监察组领导参加局党组会,督促指导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21年1月,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二十三纪检监察组领导参加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对局党组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查找问题进行了点评。
二是督促整改到位。在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二十三纪检监察组督促指导下,2020年12月,请示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事宜,专题书面报告省委巡视问题整改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目前,局党组与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二十三纪检监察组已经形成情况通报、信息反馈、工作请示、监督实化的良好工作状态。
问题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差距,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一)议事决策规定执行不到位,重要管理制度制定不及时。
1.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不严格。
整改措施:
(1)改进党组会记录,完整反映班子成员讨论发言、民主决策的程序和过程。
(2)涉及机关党建、机关纪检工作的重要制度提交党组会讨论研究。
整改成效:
一是党组会记录得到改进。做到完整反映班子成员讨论发言、民主决策的程序和过程。
二是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制定印发《关于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重大事项决策意识形态风险评估制度》《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意识形态检查考核制度》等涉及机关党建、机关纪检工作的重要制度文件。
2.重要管理制度制定滞后。
整改措施:
出台《省中医药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省中医药管理局机关挂职借用等相关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管理制度。
整改成效:
多项重要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先后研究制定出台《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等13个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推进工作落实,加强重要环节的监督管理。
(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与上级主管部门权责关系未完全理顺、职责不明晰。
整改措施:
党组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理顺省委工作机关与管理的机关、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与部门管理机构关系的通知》,积极主动向省卫健委汇报中医药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委党组领导,主动争取委党组的支持与帮助。
整改成效:
一是局班子建设得到加强。根据省委决定,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安仕海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进一步加强省卫生健康委对省中医药管理局的领导。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协调省委组织部,在全省统筹的二级巡视员编制中,争取1名职级名额,按程序考察刘志远同志担任省中医药管理局二级巡视员。从班子建设层面加强力量配备,激发干部活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是纪律规矩意识得到加强。召开党组(扩大)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理顺省委工作机关与管理的机关、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与部门管理机构关系的通知》《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的通知》,认真落实请示汇报制度,对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均报省卫生健康委党组研究决定,认真执行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作出的有关中医药工作的重要决定。
三是请示汇报严格执行。巡视反馈以来,省中医药管理局向省卫生健康委请示报告召开全省中医药大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王志勇一行来黔专题调研、推进中医药领域融合产业发展、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汇报工作、设立贵州省中医医院(贵州省民族医院)机构和确定人员编制等重大事项共16次,所有工作均得到省卫生健康委党组的有力领导和大力支持。
四是工作关系顺畅。各项工作关系全部理顺,正在探索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工作机制。
2.对干部队伍建设科学统筹谋划不够。
整改措施:
(1)及时开展提拔人员转正考察任用、工作人员的调动考察任用、工作人员的职级晋升考察任用等工作。
(2)制订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和规划,解决队伍老化、专业性不强等问题。
整改成效:
一是人员力量配备得到加强。按照编制数,结合工作实际,完成1名公务员招录工作,2名同志调动工作,1名同志调动前期准备工作。
二是现有队伍管理得到加强。严格按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做好干部职级晋升工作,确保职级资源用好用活,实现梯次晋升、稳步推进,持续激励各年龄、各层级干部奋发有为。
三是紧缺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得到加强。拟面向重点中医类院校公开招聘(选聘)中医类人才,进一步提高局机关中医药工作业务能力和传承创新能力,加强局内干部职工,以及基层中医药人员培训和能力提升。
四是人才引进纳入计划。对全省中医药系统人才队伍现状进行摸底,制订中医药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全力推进中医药队伍结构优化。
(三)抓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1.未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整改措施:
(1)加强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2)细化党建责任制,压实工作责任。
(3)建立党建工作推进机制。
(4)对新当选的支部书记开展廉政谈话。
整改成效:
一是工作机制建立健全。2020年12月,召开第二十六次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每季度党组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工作任务细化明确。印发《中共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党组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要点》(黔中医药党组〔2020〕27号),细化明确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是工作责任落实力度持续加强。2020年12月,召开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局机关各支部书记汇报2020年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通报2020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开展警示教育。印发《关于认真开好2020年度局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黔中医药党发〔2021〕1号),组织党员干部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问题和不足,督促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确保整改到位。2021年3月,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审议《局机关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结合实际测评,对党员干部客观公正作出评定。
2.党组对机关基层党组织选举不严肃问题未及时发现督促纠正。
整改措施:
(1)严格按照基层党组织选举相关规定进行选举。
(2)加强对支部换届、选举等流程的监督。
整改成效:
一是思想认识得到深化。2020年12月17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分析研判支部选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要求,根据局机关人员调整情况,加强局机关党委和各支部的组织建设。
二是严格基层党组织选举程序。指导科教处党支部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范完善支部书记选举程序。2020年12月23日,批复同意科教处支部召开支部会议,选举支部书记,选举过程全程指导监督。2020年12月31日,对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审核同意科教处支部选举结果,并按规定要求开展了廉洁自律和任前谈话。
3.党员教育管理存在盲区。
整改措施:
加强对挂职借用人员中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建立全部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所在处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大会等措施。
整改成效:
一是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化。修订完善《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机关挂职等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加强对挂职借用人员中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已全部纳入参加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所在处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大会等,推动干部监督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检查得到加强。局机关党委加强各支部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及时、不规范、不到位的限期整改,实现对挂职、借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全覆盖。
问题四: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
(一)党组监管不力。
1.对公务用车管理不严。
整改措施:
(1)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建立公务车辆有偿使用台账。
整改成效:
印发《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车辆管理及公务出行用车暂行规定》,管理制度更严更细,综合处全面负责公务车管理,建立管理台账,严格实行机关工作人员公车有偿使用,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全部封存。
2.出差管理不严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措施:
(1)及时清退超范围报销的差旅费。
(2)完善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3)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整改成效:
一是超范围报销的1240元差旅费已于2020年9月18日完成清算,并及时退回。
二是差旅费报销管理进一步完善。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贵州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局机关实际,制定《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机关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局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得到加强和规范。
三是财务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规财处开展处内业务能力培训,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安全高效。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整改措施:
(1)建立意识形态检查考核工作机制。
(2)制定2021年省中医药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要点。
整改成效:
一是组织领导得到加强。局党组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明确班子成员责任。印发《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明确2021年意识形态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召开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均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2020年民主生活会个人检视剖析材料,并将个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2020年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二是学习教育得到加强。局党组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
三是制度建设得到加强。印发《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重大事项决策意识形态风险评估制度》《省中医药管理局意识形态检查考核制度》(黔中医药党组〔2020〕22号),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四是平台管理得到加强。印发《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政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强化局机关微信公众平台运行管理,认真扎实做好宣传推广、信息发布工作。
五是督促落实得到加强。局党组及时组织机关党委对各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督促,局机关各支部在2020年12月22日召开的意识形态联席会议、2021年1月20日召开的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议上,均把本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向党组汇报。
(三)内控机制不健全、廉政风险高。
整改措施:
(1)制定岗位履职要点和底线清单。
(2)查找各处、各岗位的廉政风险点。
(3)制订风险防范措施。
整改成效:
一是工作清单得到明晰。2020年12月21日印发《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职责要点和底线清单》(黔中医药党组〔2020〕26号),制定职责要点19项,底线清单23条,为领导干部划定履职红线,明确工作职责。
二是防控机制得到完善。印发《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黔中医药党组〔2020〕25号),加强局机关廉政风险动态防控,强化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进一步防范廉政风险。
三是管理制度得到加强。制定《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省中医药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确保机关固定资产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配置的合理性、信息的可追溯性。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措施: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压实党组、党组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的责任。
整改成效:
一是责任任务细化明确。印发《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黔中医药党组〔2020〕21号)、《中共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黔中医药党组〔2020〕23号)、《中共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党组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要点》(黔中医药党组〔2020〕27号)明确党组班子、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党组其他班子成员职责,深入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
二是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局党组召开2020年第二十六次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每季度党组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三是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召开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局机关各支部书记汇报2020年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通报2020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开展警示教育。2021年2月9日,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部署局机关纪检监察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1—86891169;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5号楼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电子邮箱:gzzyyjjgjw@163.com。
原文链接:http://atcm.guizhou.gov.cn/xwzx/ttxw/202105/t20210525_6825548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