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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卫监所:扎实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院常态化疫情防控专项执法行动

发布时间:2021-05-28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作者:佚名  

  为坚决堵住疫情防控漏洞,防止疫情反弹,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永福县卫生监督所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卫健委、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院常态化疫情防控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扎实开展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院常态化疫情防控专项执法行动。

  收到区、市相关文件后,永福县卫生监督所迅速反应,积极应对,所长张发英对专项行动作出了周密地安排部署,一是召开了专项执法行动部署会议,并对全所职工就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进行培训。二是安排执法人员先期对县城所在地(永福镇)的个体诊所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排查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隐患。三是召开了由全县个体诊所和民营医院负责人参加的专题培训会议,就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感控知识、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和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培训,传达国务院、区、市相关疫情防控文件精神,要求各诊所和民营医院提高思想认识,做实做细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举措,压实防控工作责任,并加强民营医院和诊所院感防控工作。四是充分发挥和调动基层卫生监督协管的网底作用,通过微信工作群向各乡镇卫计监督站负责人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并要求各乡镇监督站按文件要求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巡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并将每次巡查结果报县卫监所。通过上下联动,协同配合,提高执法效率,确保监督检查全覆盖,不留死角。

  永福县卫生监督所于5月20日至23日组织执法人员先后对永福镇、苏桥镇和罗锦镇的个体诊所、民营医院、新冠疫苗接种点和卫生院开展了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检查个体诊所32家、村卫生室1家、民营医院2家、乡镇卫生院2家和2家新冠疫苗临时接种点,制作笔录或者检查表32份,发现问题5家(其中发现违规接诊发热病人1例),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份,立案查处5家。各乡镇协管员开展巡查104家次,发现问题7家,督促完善疫情防控措施7家,完成了对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院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专项执法行动的第一轮监督检查全覆盖。

  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的同时,注重对各诊所做好服务和指导工作,一是打印近期区、市相关疫情防控文件发给诊所负责人,并做好重点事项的提醒和解释工作,指导各诊所在明显处张贴写有不得诊治具有发热、干咳等10种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内容的标志标识;二是指导各诊所规范建立《发热病人转诊登记本》《无健康码患者登记本》《紫外线消毒记录》和《医疗废物处理记录》等;三是指导个体诊所开展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调查,填写相关调查表。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永福县卫生监督所还向社会公布了专项行动的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做到群众来访必接、举报线索必查、违法案件必究。(唐先波)

  


原文链接:http://wsjkw.gxzf.gov.cn/xwdt_49370/gx/t90058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