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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开展 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的通知 ( 2021-04-12)

发布时间:2021-04-13    来源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索取号 发布时间 发布机构 文件编号 备注
076478684Q/2021-00079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沪卫职健〔2021〕10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区局(产业)工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健康上海行动的实施意见》《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年)》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管理,推动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0〕1069 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决定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健康中国建设重要论述,切实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大力倡导健康文明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强职业健康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提高劳动者职业生命质量,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和基本标准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职业健康达人”活动,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工作场所环境和劳动条件持续改善,有效提升本市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和素养。到2022年和2030年,重点行业劳动者对本岗位主要危害及防护知识知晓率达到90及以上和95%及以上;努力实现在岗劳动者职业病发病人数和工作相关疾病发病人数的下降。

  (二)基本标准

  “职业健康达人”是指用人单位中自觉树立健康意识、主动践行健康行为、积极参与健康管理、善于传播健康理念、具有较好健康影响力的职业健康代表人物。“职业健康达人”应当符合《“职业健康达人”基本标准》(见附件1)提出的基本条件、健康素养、自主健康管理、健康影响力等四个方面 14 条标准。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活动组委会

  活动组委会由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组织方式

  活动面向本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所有用人单位,按照“政府部门组织实施,用人单位自愿参与的”原则开展。各区卫生健康委、区局(产业)工会结合健康园区和健康企业建设,负责辖区内活动的组织实施;参加活动的用人单位可以在《“职业健康达人”基本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细化标准,重点面向一线劳动者组织开展活动。鼓励医护人员、教师、交通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公交物流从业人员等职业人群以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为契机,开展工作相关疾病防治,扩大职业健康保护范围。

  五、活动流程

  (一)各用人单位“职业健康达人”评选与推荐

  各用人单位积极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根据“职业健康达人”基本标准,评选本单位“职业健康达人”。员工总数少于100人的用人单位评选的“职业健康达人”不少于2名,员工总数100-1000人的用人单位评选的“职业健康达人”不少于员工总数2%,员工总数大于1000人的用人单位评选的“职业健康达人”不少于20人。请各单位于7月30日(星期五)前,根据“优中选优”原则向区卫生健康委、区局(产业)工会推荐参加上海市“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填写完成《上海市“职业健康达人”推荐表》(见附件2),并以个人基本条件、健康素养、自主健康管理、健康影响力为主要内容准备一篇10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文稿。

  (二)区级“职业健康达人”遴选推荐

  各区卫生健康委、区局(产业)工会对各单位推荐上报名单完成形式审查,组织开展区级“职业健康达人”评选,并于9月10日(星期五)前以区为单位推荐市级“职业健康达人”候选人10名。

  (三)市级“职业健康达人”评选

  针对区级推荐的候选人员,由活动组委会邀请专家根据基本条件、健康素养、自主健康管理、健康影响力等相关标准进行综合评审,于10月20日(星期三)前完成上海市“职业健康达人”和优秀组织单位评选。

  (四)结果公布

  评选结果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发布,并适时举办总结交流活动,对获奖的个人和单位予以宣传表彰,进一步激发一线职工争做“职业健康达人”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劳动者健康的良好氛围。

  六、结果运用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将此次活动作为健康企业建设、健康园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监测和考核范围。各区局(产业)工会要注重发挥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巾帼标兵等先进人物在活动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用人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可作为参评“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称号时的参考。用人单位要按照《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的通知》(国健推委发〔2019〕1号)要求,对本单位的“职业健康达人”给予适当奖励。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区卫生健康委、区局(产业)工会要将活动作为推进健康上海建设和职业健康工作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实施方案, 广泛动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与活动。各集团公司、中央在沪企业要发挥引领作用,带头开展活动。用人单位要以开展活动为载体,着力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增强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和素养。用人单位开展活动不得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

  (二)突出重点,统筹推进

  要把活动与职业病防治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关注接触粉尘、噪声、化学毒物、放射性危害一线劳动者,推进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企业率先行动。要与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结合起来,关注易患工作相关疾病的职业人群,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公安、救援、交通运输等单位开展活动。要发挥职业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形成部门协同、企业支持、全员参与、共建共享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区卫生健康委、区局(产业)工会要及时总结经验,选树先进典型,加强“职业健康达人”的经验推广,强化示范带动。要把活动与健康科普、《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机构、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传播作品征集、“安康杯”竞赛等相关工作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劳动者健康的良好氛围。

  从2021年开始,请各区卫生健康委、区局(产业)工会于每年10月31日之前,将本辖区年度活动开展情况分别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市卫生健康委 邵宇,联系电话:23117689

  2.市总工会 汪佳侃,联系电话:63211939-3075

  3.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郭薇薇,联系电话:62758710-15281

   

      附件:1.“职业健康达人”基本标准

        2.上海市“职业健康达人”推荐表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总工会

   2021年4月6日

  

相关附件 附件1:“职业健康达人”基本标准.docx 附件2:上海市“职业健康达人”推荐表.docx
原文链接:http://wsjkw.sh.gov.cn/jjjc/20210412/8b5bc5eb44d84de6aef5c15ef3aaf2a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