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2 来源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根据《全国爱卫办、中央文明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办关于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21〕1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和《青海省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实施方案》(青政〔2020〕24号)要求,推动各地、各部门将疫情防控期间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长期坚持下去,引导群众培养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用千千万万个文明健康的小环境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社会大防线,省爱卫办、省文明办、健康青海行动推进办决定联合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健康绿色环保
二、活动内容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谋划,结合实际,以“三个一”行动为重点,精心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系列活动。
(一)开展一次“文明健康始于心”科普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爱国卫生月活动主题的宣传力度,要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作用基础上,积极拓展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合作平台,广泛宣传个人卫生、饮食卫生、环境卫生和厕所卫生等知识,增强群众卫生意识,养成良好习惯,革除不文明、不卫生的陋习。宣传推广合理膳食知识、科学健身方法,普及宣传烟草危害,传播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现代文明理念和心理健康知识,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积极引导,广泛动员,大力营造移风易俗、预防疾病、讲究卫生、保障健康的社会氛围,让全省各族人民伴随新时代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朝着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不断迈进。
(二)策划一次“低碳环保践于行”群众实践活动。各地各部门要依托各级爱国卫生工作网络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融入到广大群众的日常工作生活和自觉行动中。要以“绿色出行”“光盘行动”“垃圾分类”“健康彩虹跑”等为主题,深入机关、单位、企业、学校、社区等,组织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开展一次实践活动,通过体验式活动传播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理念,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人人动手、人人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一次“绿色家园齐守护”共建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动员群众,组织一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共建绿色家园。针对疫情防控中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特别是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小餐饮店、小作坊、流动摊贩等环境卫生管理的薄弱环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垃圾清运不及时、卫生死角等问题,查漏洞、补短板,结合卫生城镇、卫生单位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等工作总体要求,及时整改落实,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要坚持预防为主,采取群众运动与专业队伍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病媒生物孳生重点场所和部位,结合本地区气候特点和春季鼠、蚊等病媒生物的活动情况,开展春季病媒生物防制。
三、活动要求
(一)各地爱卫办、健康青海行动推进办、省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统筹,围绕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主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推进计划,有序开展各项活动。各地文明办要把爱国卫生运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发动广大志愿者协助做好爱国卫生各项工作,推动有关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二)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提炼典型经验和亮点,将书面总结、活动图片(要求清晰、精度大于1MB,采用jpg格式,并配有简明扼要、内容真实、数据详实的说明)、视频等材料,于4月30日前通过邮箱报省爱卫办。
联系人:霍民领
电 话:0971-8244502
邮 箱:qhawb@163.com
青海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青海省文明办
健康青海行动推进办
2021年3月2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wsjkw.qinghai.gov.cn/ztbd/jkqhagwsyd/zcwj/2021/04/02/161732825417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