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六大行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21-03-14 来源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作者:佚名
近日,泸州市印发《关于实施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六大行动的意见》,进一步推进中医药强市战略,促进区域医药健康中心建设。

《意见》提出实施能力提升、优势突显、产业培育、岐黄优才、文化传承、扶持发展六大行动共20项具体措施,从而强健中医药服务体系、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推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中医药开放创新发展、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机制六大行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实施能力提升行动,强健中医药服务体系。扶持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市中医医院协同发展,融合省级和市级中医优质资源,创建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加强区县中医医院建设,巩固区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成果,创建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到2022年,全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设置有有效运行中医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实施优势突显行动,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意见》提出创建为国家级、省级中医重点专科的按有关规定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50万元、20万元,到2025年,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达10个、省级达35个、市级达50个。
实施产业培育行动,推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道地药材种质资源和原产地保护,建设一批以金钗石斛、枳壳、佛手、黄栀子、赶黄草等道地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和标准化、规模化道地药材生产基地。
实施岐黄优才行动,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实施“西学中”项目,组织全市西医人员学习中医,集中培训100名西学中人才。加强市县两级名中医人才的培养。
实施文化传承行动,促进中医药开放创新发展。将具有原创性的泸州中医药项目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予以保护,加大传承传习和宣传阐释力度。推进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贸易出口基地”建设,加强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推动中医药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实施扶持发展行动,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机制。各区县明确或设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机构。设立市级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并列入预算,各区县参照市上设立发展中医药专项资金。加大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支持力度,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合理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引导中医药适宜技术使用。医保总额控制指标向定点中医医疗机构倾斜,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加大对中医药的倾斜和支持力度。遴选中医优势病种,探索中西医同病同效按病种付费政策。
赵秋 泸州日报记者 刘墨
原文链接:http://sctcm.sc.gov.cn/sctcm/mtbd/2021/1/23/804a19422ddd4e54b855302cd56f401b.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