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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 项目总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4    来源 :中华中医药学会   作者:佚名  

  

  国中医药继教办发〔2020〕4号

   

   

  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

  项目总结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各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直报单位:

  为加强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20〕1号)及有关文件要求,现组织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和直报单位开展项目总结及相关材料报送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梳理汇总项目执行情况,形成总结报告,主要包括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的总体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相关建议等内容。

  二、按照“抽查项目数不低于举办项目总数的10%,项目数在10项以内的,抽查1项”要求,请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和直报单位报送每个抽查项目的《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抽查评价表》(附件1),并报送《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抽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

  三、项目执行情况将在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服务平台上(http://zyjjgl.org.cn)进行公示,请组织各项目主办单位按要求上传开班通知、培训日程安排表、学员信息表等项目执行情况相关材料。

  四、其他要求

  (一)总结材料、《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抽查评价表》及《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抽查情况汇总表》请于2021年1月20日前报送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郭希勇  周艳杰

  联系电话:010-84130490(传真)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

  邮    编:100029

  邮    箱:xhscjjb@163.com

   

  (国中医药继教办发〔2020〕4号)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总结工作的通知

  附件1: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抽查评价表

  附件2: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4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印发

  校对人:彭  宏


原文链接:http://www.cacm.org.cn/2021/01/06/11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