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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 科学技术奖–中青年创新人才及优秀管理人才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4    来源 :中华中医药学会   作者:佚名  

  

  中会科技发〔2020〕9号

  关于2021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

  科学技术奖–中青年创新人才及优秀管理人才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医药学会、解放军中医药学会、各专科分会、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中青年创新人才及优秀管理人才候选人推荐工作,根据《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及《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奖–中青年创新人才及优秀管理人才奖评选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渠道及名额

      (一)推荐渠道

      1.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中医药学会;

      2.中华中医药学会各专科分会;

      3.解放军中医药学会;

      4.团体会员单位;

      5.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有关部委局直属单位。

      (二)名额分配

      每个推荐单位限推荐中青年创新人才候选人、优秀管理人才候选人各1名,名额不可调剂。推荐单位需登录评审系统进行名额分配(向申报人发送身份验证码),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上报。

  网址http://www.cacm.org.cn/saes-index/,或登录学会官网(www.cacm.org.cn)点击系统入口。

      二、推荐要求

      (一)已入选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及同等级(或以上)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可再申报中华中医药学会中青年创新人才。

      (二)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申报“中青年创新人才”和“优秀管理人才”的其中一项。重复申报的,取消参评资格。

      (三)“中青年创新人才”年龄不超过45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管理人才奖”不受年龄限制。

      (四)推荐人选须经工作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方可上报。

      (五)请推荐单位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书面材料审核及报送工作。“书面材料”指:(1)推荐单位出具的推荐函1份,内容应包括推荐人选如何产生、公示情况等;(2)系统导出推荐书原始件1套,推荐书主件与附件装订成册。(3)《接受奖励确认书》原件1份。

      专科分会推荐时,盖章处由主任委员签字即可(主任委员申报时,由1位副主任委员签字)

      三、申报截止时间

      网络材料2021年2月25日,书面材料2021年2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中华中医药学会

             科技评审部

      邮  编:100029

      联系人:王雯婕 于宏伟

      联系电话:010-64291832 64271946

      电子信箱:jlb204@126.com

      系统技术支持:周莉莉(微信扫描二维码)

                  姜海洋 18910947296

  

      附件:1.《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中青年创新人才及优秀管理人才奖评选办法》

           2.《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中青年创新人才及优秀管理人才推荐表》

           3.《接受奖励确认书》

          以上通知及附件请登录中华中医药学会网站查询下载。

          红头通知及相关附件下载。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0年12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www.cacm.org.cn/2020/12/30/1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