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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07    来源 :国家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2020年7月20日零时起,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下调至三级。为进一步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国家医疗保障局于7月21日(星期二)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倡导网络信访。如需向国家医保局反映诉求,倡导通过官方网站(www.nhsa.gov.cn)“网上信访”提出,也可通过来信反映您的诉求。国家医保局信访接待室等有关部门将及时受理,按规定办理并回复。

  二、就近就地依法理性反映诉求。如确需通过走访反映诉求,请按照《信访条例》逐级走访,向有权处理的机关反映,将问题及时解决在当地,最大限度减少来京信访。

  三、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来访群众进入接待场所,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保持安全距离,按要求正确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核查。有体温异常等症状的,请及时就医,不要进入接待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