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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首日检查

发布时间:2025-12-09    来源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12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正式全面实施,不符合新国标要求、未依据新国标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禁止销售。为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安全水平,12月1日,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顶好电动车市场新国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从严查处销售不符合新国标、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行为。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门店是否销售无CCC认证、伪造冒用CCC标志、无厂名厂址、无合格证的车辆及配件;在售车辆铭牌、外观、电池等是否与合格证、CCC证书相符;整车和蓄电池是否以拆分的方式销售;安装的电池和附带的充电器是否与车辆合格证标注信息一致;是否违规改装,改变限速装置。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积极宣贯《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合法合规经营。最后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要选择正规渠道,主动索要发票或购买凭证并妥善保管,选择有CCC认证标识、有产品合格证明的车辆,切勿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避免使用不匹配的充电器。如发生消费纠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下一步,杏花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警示曝光,积极维护良好市场经营秩序。同时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对新国标的认知度,加强对经营者的宣贯培训,积极营造电动自行车安全社会共治合力。

  


原文链接:https://scjgj.taiyuan.gov.cn/jcdt/20251202/302700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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