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有效期≠使用期限
发布时间:2025-12-03 来源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药品有效期≠使用期限
要了解药品开封一段时间后能不能继续使用,首先要明确两个概念——有效期和使用期限。
药品包装上标注着有效期。有效期是药品在未开封且按规定条件保存时,能够保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期限。而使用期限则不同,它是指药品自首次开启包装那一刻起,能够保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期限。药品一旦开封,会面临三重威胁:空气中的氧气可能引起氧化反应,降低药效;空气中的水分可能导致药物潮解、结块或变质;微生物可能污染药品,尤其是液体制剂。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最好在药品包装上注明开封时间,以便下次服用时清楚知道是否超过使用期限,并且建议每3~6个月整理1次家庭药箱,及时处理变质药品。
原文链接:http://mpa.jl.gov.cn/gzfw/kpzs/ypaqzs/twzs2/202511/t20251104_934598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药品剂型不同使用期限不同
- 下一篇:肠道清洁药物使用注意事项要牢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