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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47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部通过“规范药房(库)”建设验收

发布时间:2024-12-10    来源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淮南市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聚焦主要任务,拉高工作标杆,以“四个推进”精准赋能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目前,淮南市46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部通过“规范药房(库)”建设验收,达标率100%,圆满完成全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第一批次建设目标。

  一是高位谋划部署,扎实推进规范药房建设强势开局。提级推进。淮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市长张志强调度,副市长陆晞挂帅,成立以市政府副秘书长以及市场监管、卫健、医保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高标准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工作。明确措施。以市药安办名义出台《淮南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实施方案》,列明“时间表”“线路图”。编制《淮南市医疗机构规范房(库)建设标准》提出具体落实举措。样板引领。选取医院领导重视、基础条件较好的1家三级医疗机构、1家二级医疗机构作为样板,对照建设标准,先期进行指导建设。

  二是精心检查指导,奋力推进规范药房建设蹄疾步稳。分类分级。按照难易程度,将三类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标准划分为关键项和一般项,同时对照风险等级划分情形,明确将2家三级医疗机构、12家二级医疗机构列为中高风险等级。清单管理。根据检查情况,市县(区)两级建设专班建立全市9家三级医疗机构、38家二级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清单,进行跟踪指导,动态销号,实行闭环管理。严格惩处。按照药品管理法、84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规范药房建设检查情况,依法对22家医疗机构作出行政处罚,责令4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限期改正,并同步通报同级卫健部门。

  三是加强督导调度,持续推进规范药房(库)建设迈向纵深。开展督导。抽调市场监管、卫健、医保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四个督导组,对10个县区动员部署、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并随机抽取11家二级医疗机构,对照建设标准,现场核查分类分级确定是否科学、准确。实时调度。结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联合卫健、医保部门,点对点、实时调度县区,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和工作举措。及时反馈。根据督查情况,督导组填写督查表和现场检查表,现场进行反馈,逐项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四是强化考核验收,全面推进规范药房(库)建设落到实处。压实相关责任。将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纳入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确定验收人员。成立由卫健、医保、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检查人员、省级药械流通检查员、医疗机构药学部负责人等21名同志组成的市级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验收专家库。严格验收流程。出台《淮南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现场检查细则(试行)》,明确现场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和方法,确定通过检查、限期复核后复核检查、不通过检查标准,为现场验收检查提供详细依据和方法。

  下一步,淮南市将加快推进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确保按质按量完成所有建设目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用药安全。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zwgz/sxdt/1226108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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