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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

发布时间:2024-08-31    来源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山西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待遇水平,近日,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的通知》,进一步扩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范围。

  通知要求,自2024年9月1日起,全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由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参加山西省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或省级公共服务医保平台等渠道,以“授权”的方式将个人账户部分基金提供给被授权人使用。目前可支持被授权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和长期护理保险等的个人缴费。今年1至7月,全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156.19万人次、1.76亿元。

  山西省自2022年7月实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以来,不断扩展家庭共济范围,先后将医疗费用共济扩大到缴纳居民医保共济、统筹区内共济扩大到省内共济。此次又将共济范围由直系亲属扩大至近亲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得到进一步升级。

  山西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我的医保”—“我要办”,在“家庭账户共济”模块,添加医保个账共济关系后,实现个人账户近亲属的家庭共济。



原文链接:http://ybj.shanxi.gov.cn/xxfb/fdzdgknr/gzdt/202408/t20240830_96433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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