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多举措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
发布时间:2024-08-03 来源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保障使用环节药品安全,根据上级部署,安庆市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5月开始,全面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
一是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市局第一时间联合市卫健委、市医保局转发省局规范药房建设的通知,又结合全市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并以市药安办名义印发。对建设工作进行整体部署,确定了时间安排和分级验收要求。市局还对重点医疗机构“一对一”上门动员指导。各县区局分别会同卫健、医保等部门,召开乡镇药安办负责人、主要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动员部署会,进一步明确责任要求,细化工作措施。
二是摸清底数,分段实施。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和卫健部门提供的信息,摸清创建底数,确定分年度创建任务,对全市1700余家医疗机构进行按级分段。各地分别制定了《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情况一览表》,将拟创建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情况、联络员情况、验收时间、是否达标及公示时间等信息表格化。
三是对标自查,加强指导。组织全市医疗机构根据规范药房(库)建设标准,对标对表,全面开展自查,在现有基础上补缺补差,进一步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强化药学技术人员配备,完善设施设备,加强储存养护管理,实现购进渠道规范、存储养护规范、调配使用规范。各地结合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对各建设单位开展现场指导督促,共计检查指导1030家次。部分县局依托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召开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能力提升培训会,直接面向县直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负责人及药学部门负责人,重点就加强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进行详细讲解。
四是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各县区经过摸排比较先行筛选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管理较为规范的医疗机构作为示范点,对照规范药房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提升,尽快打造不同层级的示范单位,探索经验做法,供其它单位学习借鉴。通过规范一“点”,引领带动一“批”,发挥“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是强化联动,合力推进。各县区局与卫健、医保部门建立联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畅通沟通渠道,形成三部门联查联建联验合力,并明确将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工作纳入乡镇药品安全考核和医疗机构考核内容。充分利用联合医保局、卫健委开展集采药品专项检查、疫苗流通使用环节专项检查的机会,深入各医疗机构药房(库),现场督促医疗机构对照标准,有针对性地完善软、硬件建设与配备。强化局所联动,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的原则,药品监管股室对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帮促和组织验收,基层市场监管所开展日常监管和跟踪督促。
六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结合安全用药等科普活动,依托安全用药科普宣传站、药品安全主题公园等场所,加大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知晓度,为建设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借助市级督查、县区协同检查等行动,实地向医疗机构宣传解读相关政策法规,增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规范药房(库)建设的积极性。
下一步,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强化部门联动,坚持建管结合,不断提升全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确保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任务。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zwgz/sxdt/12242970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