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方式
发布时间:2024-08-03 来源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要求,强化社会监督,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8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向社会公布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方式,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定的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场监管总局举报。市场监管总局将按照依法、公正、高效原则,及时处理有关举报材料,着力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为各类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营造良好环境。
受理公平竞争审查举报的方式包括:
一、电话:010-88651957;
二、信箱: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三里河办公区(公平竞争审查举报信箱),邮编100820;
三、电子邮件地址:gpjzsc@samr.gov.cn。
举报材料一般包括举报人基本情况,有关政策措施起草单位、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具体情形和理由,是否已就同一事实向其他机关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内容。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鼓励实名举报。
原文地址:https://www.samr.gov.cn/xw/zj/art/2024/art_7370d231e3874c859006b134180416e9.html
原文链接:https://yjj.sh.gov.cn/zjyw/20240801/de80129345d04bfdbe2b8e7e3425f8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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